Credit: Clare Solomon (CC BY-NC-SA 2.0)
自103年7月1日起實施的健保第2階段TW-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254項)(即一病一碼,不論醫療院所採取哪種治療方式,健保支付同病同酬),在醫勞盟幾位核心幹部不斷於社群網站發聲、與商業週刊深入報導後,衛生福利部終於在許銘能常務次長主持之下召開了一次「意見溝通協調會議」,並於隔日公告將爭議最大的17項疾病處置暫不列入實施項目。健保署並稱未來將邀集專科醫學會、醫院團體、付費者代表及專家學者等就上述重症及複雜程度較高疾病處置進一步討論DRGs分類,以符合實際臨床資源耗用。
正所謂「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對比政策轉彎前後官員的冷嘲熱諷,和協調會中醫院代表、各大醫學會的發言,以及健保署所提供的書面資料,可以發現幾個施政上的重大瑕疵與現今台灣在各方面沉淪的原因如下:
1.
據健保署表示,DRGs上路前,從2011至今年,與醫院協會的協商已有11次;由於最近醫界基層醫師對此制強烈反彈,在聽取基層聲音後,將調整協商機制,未來不再只與主要代表醫院經營者的醫院協會進行協商云云。十足顯示了不管是以國家資源補助的公衛學者研究,還是代表醫界資方的醫院代表,其實都沒能在國家重大政策上扮演應有的宏觀角色,甚至對醫療崩壞推波助瀾而不自知。
2. 從此次協調會會可以進一步推論: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三十五人委員中,醫院資方代表不論,「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五人」都還不一定是基層專業醫師,任意喊價對國家政策影響之鉅可以想見。
3. 台灣的DRGs係參考美國版本。DRGs與疾病編碼息息相關,目前台灣使用ICD-9系統,明年就要實施ICD-10,何必於此時硬推第二階段分類粗劣的DRGs﹖況且美國的ICD-10已經暫緩實施一年,就是因為從ICD-9的編碼到ICD-10的編碼不是一對一,還有許多的地方需要不斷修正。人家美國是用一個委員會來討論,台灣卻用一個組少數人來抄襲和外包DRGs程式,問題當然很多!在美國沒有確定之前我們健保署大概也很難理出一個科學性的DRGs設計邏輯公式,甚至連單機版程式到目前為止都未能在完成測試就要上路。此種「先求有、再求好」的鄉愿作風,希望官員們和眾口鑠金的公衛大老們祈禱不要有自己的親屬受害。
4.
高度争議的DRG政策,程序不正義,實質上也欠缺正義,既然如此粗糙,為何不宣佈全面暫緩施行,重新展開檢討改革?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讓會吵的人有糖吃」、「不肯認錯」等正是當前台灣政府標準的代表意象。
5.
執意倉促上路,爆發争議,屆時醫病受害,誰將負責下台?「無人須負責」或「隨便推一個人負責」也是當前台灣各項政策背離社會現實的主要癥結。下台並不代表負責!賠上的是全民的健康與醫療人員的血汗。
所以筆者在此呼籲:台灣健保多年沈疴,應立即全面檢討,改革總額管制、黑箱抽審、放大核刪等弊病,以挽救醫療崩壞,減少未來醫療難民人球悲劇。衛福部應儘快召開公開會議,進一步全面檢討健保相關制度改革,才是全民之福!在Big Data的時代,公開相關資訊、廣徵民意,絕對比幾個科員努力出來的計畫更符合社會現實。
有權勢的人啊,當你們有權制定重大政策時,請你們一定要記住,錯誤政策下可能被犧牲的弱勢族群的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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