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U

星期四, 7月 16, 2015

關於反訴,Debbie Ni表示 ⋯



在此一併回覆讀者:

1.有些事實經過和精彩的攻防,讀者並不知道…因為對造在檢方偵查陳述時,確有虛偽誇大之陳述,只因…這種罪罪責重,檢方會擴大用:他們對醫療過程會有合理的懷疑,不起訴他們。

2.毀損屍體部分:因為對造在父親已宣告死亡後,竟讓大體在加護病房放快3天,不准拔管…屍體都有多處腐爛了。
我們也知道,這和嚴格的毀損屍體罪要件不全然相符…但是一併提出告訴,多一條罪,也多個犯罪事實請檢方調查…還好吧?很多病家也是這樣告醫護!

3.錄音,不會太小咖…它既可存證,又無侵犯肖像權的隱私問題。夠了。尤其又可隨身,方便。

4.我們沒有太嫩。事務所處理訴訟案件經驗近20年。我們這次告訴的,是恐嚇,誣告,毀損屍體等特殊案件,不是一般,被打,被誹謗,公然侮辱那種,已經很多人在告的一般型簡易案件。
那種已成功。現在本文這件,是近乎無前例的,在被對方告業務過失致死罪不起訴後,才開始全面反擊…
這就是標題用:反訴的由來。

謝謝大家的關注,指教

星期六, 7月 11, 2015

醫事人員反訴實戰經驗的七個要點


6月底收到了刑事的再議發回續行偵查不起訴處分,因此為文替此件事做個具結。

告人是權利,被告是義務
告刑事不用花錢,被告或告人民事則必須付出代價。

正如同7/11TVBS播出的專訪裡我所說的,因為我的身分、我的影響力,我必須讓所有不尊重醫病關係、不體恤醫護、逕行侵犯行醫臨床裁量權的人都付出代價。有時想想也不禁感嘆:我一直是多麼會替人設想的醫師啊!所有親身經歷過我照顧的患者及家屬都知道;今天逼得我拿寶劍出來砍人是何等悲哀之事。更何況:病患因未能預料的手術風險過世,兒女都還能因貪求賠償、提告刑事讓父親被解剖,試問你們究竟想從屍體挖掘出甚麼?所以我對這些人深惡痛絕,誓要為病患實現公平正義教訓這些家人。



如果不是息事寧人的院方,連一張事發照片、當天的錄影記錄、甚至請派出所員警到場義務幫忙的記錄都不給,我可能已經創下民刑事皆勝訴的空前紀錄──病患手術死亡,家屬因醫鬧卻被醫師提告求償的空前紀錄!不管如何,光刑事不起訴我們再議成功,應該已經讓對方律師跟檢方都嚇出一身冷汗。

新時代作風

以此文敬告全台醫護同仁,新的時代要有新的做法;大家都是為了病患健康著想,為了往後千千萬萬的病人,我們一定要學會所有技能保護好自己:
1.   被告不要馬上反訴,以免歸於同案或同檢察官;不起訴後反告對方較有效果。民事刑事雙軌並行較有成效,不要省錢只想以刑逼民。

2.   提告民事必須在兩年期限內提,相當額度的求償以能上三審為目標。

3.   醫糾訴訟不會自外於一般訴訟程序之外,一定要找熟稔訴訟程序的律師幫忙;因此不要迷信醫師出身的律師。

4.   有醫鬧時務必自行收集、收藏證據,讓對方一槍斃命;不要相信院方會跟你站在同一陣線。

5.   提告才能保護自己,減少訴訟外協調機制的人身安全風險。

6.   別再說「提誣告沒用」的失敗主義論點,事在人為,高手永遠能有不同的做法與結果。

7.   這個國家把所有應盡責任丟給醫護個人,讓我們跟病家弱弱相殘,而醫病互訟的風潮,將把戰火延伸至檢察官與法官,從此永無寧日。過勞、無理、公平、正義,所有原先置身事外的人,請好好想想自己的姑息能否安穩一輩子。

事件經過參見


在檢方不起訴後,我方反告病家,雙方花費估算



一、民案向其姊弟三人請求精神賠償:
(一)桃園地院(一審)
1.律師費:該律師自台中北上開庭,人數又非1人,通常收費為78萬至10萬元。
2.交通費:一趟來回3千至5千元。
3.律師登錄費+月費:台中的律師要來桃園開庭,須付25000元登錄費及每個月400元月費。
(二)高等法院民事庭(二審):
1.律師費:通常又比一審多5千至1萬元。
2.交通費:一趟來回3千至5千元。

二、刑事告對方姊弟三人誣告、恐嚇、毀損屍體罪:
(一)桃園檢察署:
1.律師費:同前民案一審。
2.交通費、登錄費及月費:同前。
但若其已登錄,之後繳月費即可。

(二)雖第一次告訴遭不起訴,經聲請再議後,發回換一檢察官續行偵查(第二次),對方費用要付第二次。

星期四, 7月 02, 2015

演講筆記實戰心得:「讓民眾有感的醫療崩壞」



因為幾位臉友的推坑,我也報名了宣澤的《演講筆記實戰講座》。想聽聽如何把「作筆記」這件事開成講座。此篇是上完課後第一次嘗試所謂的3+1手法心得書寫,真的非常實用!推薦給楊斯棓新思惟國際的粉絲參考。

感想一

Golden Circle由內向外的行銷手法,如Apple Inc.的“Think Differently”,完全地顛覆了一家電腦公司的命運。人們會選擇相信你所相信而後推薦的事,類似的想法轉變,可應用於各個面向。如醫療崩壞的資訊事實,如何能感動人心?從知道到行動,相隔何止千里?
對民眾而言,「讓他們有感」是必要的手段。對醫療從業人員而言,「追求適才適任,持續卓越的執業環境」也比告知他們「該改革了」要直接有效。

感想二

製作演講筆記最重要的關鍵是「目的」。因此必須由「先抄再說」轉變為「體驗至上」和知所取捨、盡情主觀。所以對我們這類不停在學習、聽演講的職業學生而言,終於可以放下心中長久以來的愧疚和大石;聽一個演講只要能化為一個行動就OK,我們何苦再強求自己?

感想三

像宣澤這樣認真修練、充實自己的人,我在醫界認識的,至少就有楊斯棓、楊智鈞、王冠欽(十一杯長老,話說我也十杯了 哭哭)等。宣澤內化所有習得的技能,挑選自我認知的核心專長、樂在其中的專長出來教學相長與共同分享,非常值得我們這些在醫療苦海中浮沈的人參考。

結語


   正所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從麥肯錫的顧問解法,衍伸出演講筆記作法,宣澤的講座帶給我全新的體驗與啟示。如同在台大EMBA所受的訓練,不管是行銷、會計、策略或是管理,不同領域的知識和方法,最終能帶給自己核心專長的進展可能都會是倍數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