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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2月 17, 2011

醫師諡詞



仔細想想,也許解決健保困境的殺手鐧,反而是〝恐龍司法〞。
在恐龍司法的不確定性下,"無效醫療〞、"防禦性醫療〞將大增,〝搶救生命〞恐將成為醫界未來只能憑弔的過去式。
然後健保很快破產,只得砍掉重練。

從不輕易出鞘、出鞘必定見血方回的寶劍,到成為寒氣逼人的刀,我也不過不到花了五年的時間。何時才能「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2007年開始寫部落格以來,伴隨著自己醫療技術日益精進的,卻是從對患者不自愛的憤怒、對心臟內科同儕做到極限才放手的無奈,逐步轉為對社會、對病患家屬的忿恨。從2000年當上心臟外科總醫師開始,〝醫事責任險〞即一路相隨;Sony 的錄音筆,也從裝電池、插卡式進步到現今的USB IC Recorder。把病患、家屬都當敵人,對身為一個應該是救命、與病患同陣線的急重症醫師而言,我的心一直在倘血。

時至今日,當不幸往生的病患家屬自以為是地嗆聲〝有錄音為証〞,我不禁感嘆:「比錄音,你比的過我嗎?」
就是這些不知好歹的家屬,斲喪了我們的熱情與增進了對人性的冷感。

如今每逢救命的關鍵時刻,浮現於腦海中的,已不再是那一個paper、那一份guideline裏有人提過的絕招,反而是
「救起來變植物人要賠」??
「如果要Re-openRedoTrido,家屬會不會趁機指責是手術沒開好」??

於是,以後情況太糟的病人,不會再有人願意Re-openRedoTrido 了。認真救會被你告,那還不如讓一切都埋葬於未知的天數之中,萬法歸一,早登極樂。

我的心,遣落在2011年。

而屬於我們的革命,也肇始於此。

2 則留言:

essay 提到...

你那個錄音 錄影有在診間顯眼處張貼告示嗎?
要是事先告知的錄音 影才能主張有證據效益

李紹榕 提到...

錄自己的音不用吿知誰;但錄影有肖像權問題則須聲明